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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园林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制度

发布日期:2012-10-14  浏览次数:97424

1、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方向。要求中心工作人员做到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服务育人。

2、严格按各系部教学实习及科研计划组织实习,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做好指导工作。

3、根据学院要求做好中心建设规划,努力为相关学科营造仿真及真实的实验环境。

4、严格劳动纪律,每天进行考勤登记。

5、所有到中心及花卉温室的实习实验及科研项目,每学期开学第一周由任课教师向中心管理员提交计划。

6、中心、花卉温室所承接的所有项目均按计划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实习。每次实习后必须清理废弃材料,保持场地整洁。

7、各科研课题组到中心和温室试验研究或采样前,必须提交用地计划及管理人员计划,经中心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。在研期间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,在采样实验后保持其场地的整洁。

8、中心、温室内的设备、工具、药品需要借用时要履行借用手续。如有损坏应立即报告,说明情况并按规定报损或办理赔偿手续。

9、中心管理人员要及时做好实习实训的记录工作。

10、做好中心及花卉温室的日常管理工作,定期整地,定期为植物锄草、浇水、施肥及病虫害防治。

11、中心、温室管理人员做好基础安全防范工作,定期检查及维修所有设施。

12、积极完成教学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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