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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林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(南京林业大学)实验设备采购管理办法

发布日期:2023-02-10  浏览次数:4452

为规范我中心实验室设备采购工作,确保设备采购工作的科学、合理、高效,并确保所采购的设备安全、可靠、经济,并满足要求。特拟以下管理办法。 1.每年两次由各系负责人汇总设备需求,在开学1个月内提交设备需求计划至院资产管理员,采购计划由学院审批后方可采购。 2.单价在1000元以下的小型设备可单独提交购置申请; 3.1000元-5万元(不含)的设备由各用户确定设备品牌、规格型号及大致预算单价,提交购置申请; 4.5万元-10万元(不含)的设备由各用户提交设备参考品牌、规格型号、设备参数及预算单价,提交购置申请及招标审批表; 5.10万元-50万元(不含)的设备,由各用户提交设备参考品牌、规格型号、设备参数及预算单价、采购意向表(30万元及以上)、大型设备采购论证报告、招标审批表; 6.所有由用户提供拟品牌、规格型号、设备参数及价格的设备合同,需由用户签字确认,院资产管理员协助处理后续事宜。 附表: 1.设备购置申请表 2.招标审批表(5万以上) 3.采购意向表(30万以上) 4.大型设备采购论证报告(10万以上) 5.进口商品申请表(进口设备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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