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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室危险废物处理规定

发布日期:2018-01-11  浏览次数:5230

园林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主要有四类:废液、破碎玻璃器皿、化学废瓶、化学污染物

一. 废液

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机、无机等污染液,禁止直接倒入下水道,必须将清洗三遍的废液倒入废液桶,各自产生的废液须做好“化学废弃物登记”,该记录需与最后送到仓库的总量吻合。

二. 破碎玻璃器皿

实验过程中产生的破碎玻璃废弃物必须投入“危险废弃物”纸箱,集满至能盖好盖子,用透明胶带封装后,送至化学废弃物仓库。

三. 化学废瓶

   为实验过程使用化学药品瓶(严禁有残液),须放在纸箱中,做好“化学废弃物”废瓶登记,该记录需与最后送到仓库的总量吻合。

四. 化学污染物

  为实验过程接触过化学污染物的保鲜膜、手套、纸等物,需投入专用的垃圾桶,目前无专门回收处理机构,需要用黄色垃圾袋装袋自行扔到垃圾点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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